[center]第一章 總則[/center]
第一條📿:協會名稱——沐鸣注册瑜伽協會。
第二條:協會性質
沐鸣注册瑜伽協會,是在沐鸣領導下由沐鸣注册瑜伽健身愛好者自願結成的群眾性的健身組織🫵🏼。
第三條:協會宗旨
團結組織全校教職工瑜伽健身愛好者,積極開展瑜伽健身活動,組織校內外比賽交流,提高技藝,陶冶情操🧚🏻♂️,外增體質👨🦲,內增素質。
[center]第二章 會員製度[/center]
第四條:會員
會員分固定會員和臨時會員😻。如無特指,以下提到的會員都為固定會員🧑🏽🏭🧅。參加協會組織的瑜伽健身活動,但不入會者為臨時會員。本協會實行“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條: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瑜伽健身活動🧖🏼,有提高自身素質的意願和堅持鍛煉的毅力🆓🏟,能夠經常參加協會活動👨🏼🔧。
(二)、擁護並遵守協會章程。
(三)、有集體意識,願為他人服務🪇,願為辦好協會付出努力🦎🦡。
第六條:會員入會
如有意加入協會🚵🏻♂️,應向協會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表》,並以臨時會員身份參加協會三次以上活動並通過入會考核後,按規定繳納會費,即可入會。
第七條:會員退會
會員退會時需向協會提出申請🤰,協會向申請退會的會員退還其交納的部分費用。
第八條: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力:參加會員大會🔥👨🏻🚒、選舉協會執委會,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義務:執行協會的章程和決議👋🏼;配合協會的工作💁🏻♀️,維護協會的聲譽🎞;協會成員彼此尊重、關心和幫助;水平較高的會員應對水平較低的會員進行指導👧🏿;及時交納會費📣。
第九條:會員紀律
因故不能參加活動者,應向協會請假。對於長期無故不參加活動並且不主動與協會保持聯絡、而協會以其預留的聯絡方法與之無法聯絡的會員,如這種狀態超過2個月,即視為自動離會♓️,其剩余會費不予退還。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協會將勸其退會。
[center]第三章 活動製度[/center]
第十條🧪:協會定期組織的活動
(一)協會定期組織每周二次瑜伽健身活動,會員可積極出勤參加活動和協會內部比賽,活動時間和地點相對固定🤞🏿🌁。
(二)固定的瑜伽健身活動時間及地點:每周二、四11:30—12:50🧑🏻🦲,體育館121室🌬。
第十一條🤽🏻♀️:協會不定期組織的活動
(一)邀請教練指導訓練,組織觀摩高水平瑜伽健身比賽。
(二)同兄弟瑜伽健身團體進行友誼比賽及參加市內業余比賽。
第十二條:活動註意事項
(一)臨時會員活動前應先到值班會員處簽到,同時交納本場活動費用。
(二)協會提供活動場地,其他物品請自備。
(三)活動時💆🏽♂️,所有人員均應加強環保意識🤞🏻🪕,註意保持場地清潔🏃🏻♂️➡️。
[center]第四章 組織製度[/center]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視情選定具體日期。大會由執委員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會員可以委托其他會員代為行使表決權❎,會員大會決議須到會會員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大會的職責主要有🤷🏽♀️👨🏻🦼➡️:
(一)審議由執委會起草的章程🫸🏼;
(二)審議執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進行換屆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執委會,任期為一年;
(四)決定協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執委會成員構成及職責
會 長🗃:協會最高領導,領導執委會開展工作。
副 會 長🕗:協助會長開展執委會工作。
生活委員:負責管理協會的所有資金✭🌆,定期向執委會和會員大會提交財務報告和協會采購,內部事務的後勤保障。
組織委員:負責協會現場活動的訓練、對內👩🏽⚕️、對外比賽的籌劃和組織。
宣傳委員:負責協會活動的對內、對外的宣傳👩🏽🌾、聯絡。
[center]第五章 費用製度[/center]
第十六條💆🏽:會員的費用
會員需繳納會費。會員個人繳納的會費納入協會總公共基金🩶,由協會統一使用🚄。
第十七條:協會資金
協會資金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公共基金。
2、沐鸣平台沐鸣提供的活動經費。
3🧝🏼、協會獲得的各種贊助。
第十八條💀:會費細則
1⛺️、用途:會費用於支付指導教練兼課費和零支。
2、標準🏋🏿♀️🫱🏿:100元/人/學年🏃➡️。
3、收取辦法🧑🏼🌾:會員入會時繳納🙍🏽♀️,以後每年初自覺向協會生活委員繳納。
第十九條:資金管理
1、協會資金由協會生活委員統一收取、管理和使用↔️。
2、生活委員每學期結束時向會員公布本學期會費使用情況🧝🏻♀️。
3、生活委員定期向執委會和會員大會提交財務報告🧂,報告各項資金的收入支出情況🤦🏼♀️。
[center]第六章 附則[/center]
第二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執委會🥈。
第二十一條:執委員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製定單項決定👌🏻、補充規定⛴、實施細則等予以實施。
第二十二條🙆🏼: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執行委員表決並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條📿:協會名稱——沐鸣注册瑜伽協會。
第二條:協會性質
沐鸣注册瑜伽協會,是在沐鸣領導下由沐鸣注册瑜伽健身愛好者自願結成的群眾性的健身組織🫵🏼。
第三條:協會宗旨
團結組織全校教職工瑜伽健身愛好者,積極開展瑜伽健身活動,組織校內外比賽交流,提高技藝,陶冶情操🧚🏻♂️,外增體質👨🦲,內增素質。
[center]第二章 會員製度[/center]
第四條:會員
會員分固定會員和臨時會員😻。如無特指,以下提到的會員都為固定會員🧑🏽🏭🧅。參加協會組織的瑜伽健身活動,但不入會者為臨時會員。本協會實行“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條:會員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瑜伽健身活動🧖🏼,有提高自身素質的意願和堅持鍛煉的毅力🆓🏟,能夠經常參加協會活動👨🏼🔧。
(二)、擁護並遵守協會章程。
(三)、有集體意識,願為他人服務🪇,願為辦好協會付出努力🦎🦡。
第六條:會員入會
如有意加入協會🚵🏻♂️,應向協會提出申請,填寫《入會申請表》,並以臨時會員身份參加協會三次以上活動並通過入會考核後,按規定繳納會費,即可入會。
第七條:會員退會
會員退會時需向協會提出申請🤰,協會向申請退會的會員退還其交納的部分費用。
第八條: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力:參加會員大會🔥👨🏻🚒、選舉協會執委會,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協會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義務:執行協會的章程和決議👋🏼;配合協會的工作💁🏻♀️,維護協會的聲譽🎞;協會成員彼此尊重、關心和幫助;水平較高的會員應對水平較低的會員進行指導👧🏿;及時交納會費📣。
第九條:會員紀律
因故不能參加活動者,應向協會請假。對於長期無故不參加活動並且不主動與協會保持聯絡、而協會以其預留的聯絡方法與之無法聯絡的會員,如這種狀態超過2個月,即視為自動離會♓️,其剩余會費不予退還。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協會將勸其退會。
[center]第三章 活動製度[/center]
第十條🧪:協會定期組織的活動
(一)協會定期組織每周二次瑜伽健身活動,會員可積極出勤參加活動和協會內部比賽,活動時間和地點相對固定🤞🏿🌁。
(二)固定的瑜伽健身活動時間及地點:每周二、四11:30—12:50🧑🏻🦲,體育館121室🌬。
第十一條🤽🏻♀️:協會不定期組織的活動
(一)邀請教練指導訓練,組織觀摩高水平瑜伽健身比賽。
(二)同兄弟瑜伽健身團體進行友誼比賽及參加市內業余比賽。
第十二條:活動註意事項
(一)臨時會員活動前應先到值班會員處簽到,同時交納本場活動費用。
(二)協會提供活動場地,其他物品請自備。
(三)活動時💆🏽♂️,所有人員均應加強環保意識🤞🏻🪕,註意保持場地清潔🏃🏻♂️➡️。
[center]第四章 組織製度[/center]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視情選定具體日期。大會由執委員召集,因故不能出席的會員可以委托其他會員代為行使表決權❎,會員大會決議須到會會員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大會的職責主要有🤷🏽♀️👨🏻🦼➡️:
(一)審議由執委會起草的章程🫸🏼;
(二)審議執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進行換屆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執委會,任期為一年;
(四)決定協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執委會成員構成及職責
會 長🗃:協會最高領導,領導執委會開展工作。
副 會 長🕗:協助會長開展執委會工作。
生活委員:負責管理協會的所有資金✭🌆,定期向執委會和會員大會提交財務報告和協會采購,內部事務的後勤保障。
組織委員:負責協會現場活動的訓練、對內👩🏽⚕️、對外比賽的籌劃和組織。
宣傳委員:負責協會活動的對內、對外的宣傳👩🏽🌾、聯絡。
[center]第五章 費用製度[/center]
第十六條💆🏽:會員的費用
會員需繳納會費。會員個人繳納的會費納入協會總公共基金🩶,由協會統一使用🚄。
第十七條:協會資金
協會資金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公共基金。
2、沐鸣平台沐鸣提供的活動經費。
3🧝🏼、協會獲得的各種贊助。
第十八條💀:會費細則
1⛺️、用途:會費用於支付指導教練兼課費和零支。
2、標準🏋🏿♀️🫱🏿:100元/人/學年🏃➡️。
3、收取辦法🧑🏼🌾:會員入會時繳納🙍🏽♀️,以後每年初自覺向協會生活委員繳納。
第十九條:資金管理
1、協會資金由協會生活委員統一收取、管理和使用↔️。
2、生活委員每學期結束時向會員公布本學期會費使用情況🧝🏻♀️。
3、生活委員定期向執委會和會員大會提交財務報告🧂,報告各項資金的收入支出情況🤦🏼♀️。
[center]第六章 附則[/center]
第二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執委會🥈。
第二十一條:執委員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製定單項決定👌🏻、補充規定⛴、實施細則等予以實施。
第二十二條🙆🏼: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執行委員表決並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right]沐鸣注册瑜伽協會
2010年11月19日[/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