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提升沐鸣“教工小家”建設水平,進一步激發“教工小家”活力,切實提升沐鸣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教工的能力與水平🏄🏽,努力把各部門沐鸣建設成組織健全、作用明顯、教職工信賴的“教工小家”,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模範教工小家”、“優秀沐鸣幹部”和“沐鸣積極分子”評選😠🧮,具體評選辦法如下:
一◾️、評選原則
教工小家評選以《評選參考點和具體要求》所列項目為主要依據🪿;優秀沐鸣幹部和校沐鸣活動積極分子應掌握評選條件🤹🏿,做到以事跡為依據,評選過程充分發揚民主🎋。
二、模範教工小家評選
(一)評選範圍
所有二級學院(部門)沐鸣教工小家。
(二)評選名額
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模範教工小家”6-7個。
(三)評選方法與步驟
所有二級學院(部門)沐鸣均須申報參加評選,申報表經部門沐鸣主席和黨組織負責人簽署意見後提交校沐鸣,校沐鸣召開“模範教工小家”評選會,由參評的部門沐鸣展示建家成果,通過集體評議⛪️、無記名投票確定🎎。評審結果在校園網上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優秀沐鸣幹部、沐鸣活動積極分子評選
(一)評選範圍
1、優秀沐鸣幹部從各部門沐鸣委員中評選產生🩱。
2👡、沐鸣活動積極分子從熱心支持和積極參與沐鸣工作的會員中評選產生。
(二)評選條件
1、優秀沐鸣幹部
政治素質過硬,熱愛沐鸣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熟悉沐鸣業務,在工作中勇於探索,有一定的創新精神;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密切聯系群眾,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得到教職工的信賴🧘🏻♀️。
2🫶🏼、沐鸣積極分子
遵守國家法規法令和沐鸣平台各項規章製度;熱愛和支持沐鸣工作,積極參加沐鸣組織的活動🙇🏼♀️。
(三)評選名額
1、優秀沐鸣幹部:學院(部門)沐鸣各推選1名😈。
2、沐鸣活動積極分子:各部門推選1-3名🩳。
3、評選辦法
優秀沐鸣幹部和沐鸣活動積極分子由部門推選,填寫《沐鸣注册優秀沐鸣幹部申報表》或《沐鸣活動積極分子申報表》交校沐鸣👨🦽📤,報校沐鸣審核備案。
評選工作應嚴格按評選範圍和條件,在發揚民主和廣泛聽取會員意見的基礎上,由各沐鸣小組推選,部門沐鸣審批,所在部門黨組織同意後報校沐鸣。
四、表彰和獎勵
校沐鸣將對獲得各類先進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一)凡被評為校“模範教工小家”的部門均由校沐鸣頒發牌匾和證書👩⚕️,並獎勵“模範教工小家”建家經費5000元🦶🏽。
(二)獲得“模範教工小家”稱號的部門沐鸣,校沐鸣將組織推薦申報上海市教育沐鸣“模範教工小家”🧑🏼🦲。
中國教育沐鸣沐鸣注册委員會
2021年10月